溫州市“泰利杯”物流職業技能比賽物流技能操作比賽技術標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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溫州市“泰利杯”物流職業技能比賽
物流技能操作比賽技術標準
一、比賽內容和方式
比賽選手參加物流技能操作比賽,根據自己優勢,可以在下面兩項比賽內容選其中一項參加比賽,根據裁判的評分作為比賽成績。
1、物品托盤堆碼
(1)競賽時間:4分鐘(超過4分鐘不計分)。
(2)競賽內容:在比賽場地已放好各種不同的箱和托盤,根據裁判的選題要求,對貨物在托盤上進行一種堆碼方式進行堆碼。
2.叉車“工”字賽道搬運貨物
(1)競賽時間:5分鐘(超過5分鐘不計分)。
(2)競賽內容:在規定的時間內從車庫出車到區二取一空托盤放置在區三,再到區一取另一托盤到區三,放置在空托盤上,最后將車駛回車庫。
二、比賽項目操作評分細則
1、堆碼考核過程與評分細則
(1)考核內容
貨箱的三種堆碼方式:重疊式、旋轉交錯式、正反交錯式
(a)重疊式 (b)旋轉交錯式 (c)正反交錯式
堆碼區3 |
堆碼區2 |
堆碼區1 |
貨物2 |
貨物3 |
貨物1 |
場地示意圖
(2)操作流程:(比賽時間為4分鐘,超過4分鐘的不予計分)
1)考生抽取“碼箱規格”,指定考試位待命;
2)主考官宣布比賽開始并計時;
3)考生移動對應區域的貨品,依照要求的三種碼箱規格,將貨品分別碼在三個區域(1200mmX1000mm);
4)考官停止計時。
5)上一位選手比賽結束離開比賽場地后,下一位選手接著進行比賽;
6)箱子粘貼有指示性或者警告性標志;
(3)評分細則:
比賽結果按時間(秒)和動作的規范記分,及格為3分鐘,時間越短成績越好,動作規范適當加分。違反規則按照相應的評分標準加時在考生操作的總時間上,各項違規具體的加時間數如表“堆碼單項賽加時規則”所示。(加時間單位為秒)
堆碼加時規則
項目 |
加時(秒) |
貨物掉落一箱 |
+10 |
碼箱超出區域邊緣 |
+10 |
碼箱不平整的 |
+10 |
未按指示性或者警告性標志堆碼一箱 |
+10 |
未按碼箱規格碼箱 |
取消比賽成績 |
2、叉車操作技能評分細則
(1)比賽場地
比賽在室外場地舉行,具體場地見圖2叉車駕駛(“工”字形賽道)比賽場地。
圖2 “工”字形賽道
(2)比賽流程:
1)選手進入比賽區域,裁判可提供1分鐘的時間供選手進行賽前準備,包括車輛、貨物等的檢查、調整;
2)所有準備工作完成后,選手向裁判舉手報告準備完畢,裁判員鳴笛宣布比賽開始;
3)在主裁判鳴笛開始比賽的同時,副裁判按下計時秒表,開始計時,選手需按照叉車操作要求提升貨叉、調整仰角(叉齒上升到20-30CM,后仰角)、入檔、松開手剎、鳴笛起步的順序進行操作;
4)車輛行駛過程中,必須按照指定順序進行操作,車輛不允許超出作業區域;并且在行駛的過程中不能對貨叉的高度和仰角的角度進行任何調整;
5)選手操作叉車從車庫出車到區二取一空托盤放置在區三,再到區一取載貨的托盤到區三,放置在空托盤上,最后將車駛回車庫;
6)操作結束,叉車必須停到原始出車位置,不能壓線、出界;面向終(起)點線,平放叉齒、空擋、拉手剎、鳴笛,向裁判報告操作完畢,副裁判停止計時,宣布本場比賽結束。
(3)注意事項:
1)主裁判負責判罰比賽中發生的違規,并在賽后根據副裁判提供的選手比賽時間計算比賽總時間;
2)副裁判進行計時并協助監督比賽場地秩序;
3)比賽過程中,除裁判、技術人員與選手外,任何人不得進入比賽場地;
4)比賽過程中,選手需注意駕駛安全;
5)比賽的任何操作中,叉車均不得駛出比賽場地;
6)叉車駕駛過程中,轉向必須使用轉向燈;
7)叉車駕駛過程中,叉車不得出界,碰到到或撞倒障礙物(立桿);
8)選手駕駛叉車到指定的取貨區域取托盤時,不得將托盤撞出區域邊界;
9)叉車行駛過程中,不得進行貨叉的升降作業,叉齒不得拖地行駛;
10)進行托盤堆疊作業時,上下兩層托盤之間的每邊水平誤差均不許超過5厘米,并且不得將托盤撞出區域邊界;
11)叉車駕駛過程中,選手可根據自己的操作技能靈活選擇直行或倒行
12)選手完成比賽后,須馬上離開比賽場地。
(4)比賽使用設備
序號 |
設備名稱 |
設備規格 |
1 |
美科斯內燃叉車 |
內燃平衡重式1.5T普通門架,起升高度3000mm,整車長度2240mm,整車寬度1070mm,貨叉長度1100mm,貨叉寬度可調 |
2 |
托盤 |
1100mm×1100mm×100mm,川字木托盤,需兩塊 |
(5)比賽成績評定
1)成績評定以用時多少來定,用時少者為優,操作過程中如有違規,出錯則以加時為處罰,選手最后用時為正常用時加違規罰時。
2)具體評分標準參照“叉車操作技能比賽(“工”字賽道搬運貨物)評分表”。
表3 叉車操作技能比賽(“工”字賽道搬運貨物)評分表
流程 |
違規項目 |
處罰加時標準 |
違規次數 |
加時總數 |
||
叉 車 起 步 |
1 |
提前起步 |
+5/秒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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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
起步不鳴號 |
+5/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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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不放手剎 |
+10/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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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叉車起步操作流程錯誤 |
+10/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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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提升叉齒不符要求 |
+5/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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叉 車 行 駛 |
6 |
叉車行駛過程中熄火 |
+5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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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車輪壓線 |
+3秒/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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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碰桿 |
+2秒/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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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碰倒桿 |
+5秒/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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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車輪越線 |
+5秒/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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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行駛過程升降托盤 |
+5秒/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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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
行駛時選手頭伸出車外 |
+5秒/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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疊放托盤時 |
13 |
托盤壓線(10 cm以內含,只扣一邊) |
+3秒/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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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
托盤出界(托盤超出10 cm,只扣一邊) |
+5秒/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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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
托盤堆疊錯位5~10cm(含10cm,只扣一邊) |
+3秒/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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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
托盤堆疊錯位10~15 cm(含15cm,只扣一邊) |
+5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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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 |
托盤堆疊錯位15 cm以上,只扣一邊 |
+10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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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 |
叉齒未完全進入托盤(10 ~20cm不含) |
+3秒/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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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
叉齒未完全進入托盤(20cm以上含) |
+5秒/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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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 |
疊放托盤時頭伸出車體 |
+5秒/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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叉 車 停 車 |
22 |
大于或等于三分之一車體沒有進入車庫內 |
+10秒/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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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 |
停車壓線或小于三分之一車體出線 |
+5秒/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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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 |
停車不拉手剎 |
+10秒/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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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 |
叉齒未平放落地 |
+5秒/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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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 |
停車不鳴笛 |
+5秒/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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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
27 |
未完成任務(比賽超時) |
取消成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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比賽正常耗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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違規處罰時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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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項目總成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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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說明)本項目總成績:總操作時間=完成項目的正常時間+因操作失誤或不當而增加的處罰時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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選手簽名: 裁判簽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