園區建設的理智與遠見
2010-04-081339人瀏覽
作為加快發展現代物流業的新載體――物流園區的建設,具有多重效應:使空間布局更加合理;改善環境;聚集效能凸顯;提高物流設施社會化程度;有效整合物流資源;提升原有物流設施、提高土地集約化程度和土地利用率;加速城鎮化進程等等。
而對于青海省2006年開始建設的青海朝陽物流園區,王旭斌評價,青海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視加快朝陽物流園區建設,使之成為服務青海省、輻射周邊地區的現代化物流綜合服務區,是極富遠見的決策。
據青海朝陽物流園區經濟發展局負責人李娜介紹,園區目前累計完成投資約20億元。建成了公鐵聯運中心、朝陽機電物流綜合交易市場、閩寧鋼材交易市場等一批物流產業項目,入駐企業近千家,物流企業的經營性收入達到53億元,比園區成立之初增加了32億元,貨物吞吐量完成530萬噸,比成立之初增加了430萬噸,增幅達到4倍多,倉儲面積由37萬平方米增加到110萬平方米。一個立足西寧、服務全省、輻射周邊地區的大型現代化綜合物流園區雛形已形成。
由于園區快速發展,建設項目增多,入園企業劇增,一期用地遠遠不能滿足物流項目建設的需求。為此,園區二期建設將繼續擴大規模,總面積達到8.05平方公里。建成后將形成生產資料物流中心、生活資料物流中心、鐵路物流中心、物流CBD、進出口物流中心以及公路貨運主樞紐等六大功能區。
據了解,2009年青海朝陽物流園區“青海建國物流中心”、“西寧朝陽物流園區國際商貿城”兩個重點項目入圍國家物流業調整和振興規劃,被列入“物流業調整和振興項目2009年第三批擴大內需中央預算內投資計劃”。
同時青海省還將促進格爾木物流園區和海東平安物流園區的建設。
物流園區的建設對于促進物流業的發展起到積極的促進作用,但卻不是必要條件。特別是在園區運營中應采取市場化管理和運營方式,必須尊重物流業發展的客觀規律,尊重市場的選擇,研究好市場需求,從市場需求出發,從企業意愿出發,對物流園區的發展進行科學合理的規劃。
劉傲洋也認為,物流園區發展上存在體制機制障礙,表現在用地方面的障礙,導致物流園區規劃難以“落地”;資金短缺;交通運輸配套設施滯后于發展需要;稅費增加園區運營成本;園區管理體制不順。在妥善解決這些問題時,她強調要鼓勵整合利用、提升改造現有物流基礎設施。(青海日報)
責編:樓學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