樂清市人民政府關于印發樂清市“黃標車”淘汰補助實施辦法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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樂清市人民政府關于印發樂清市“黃標車”淘汰補助實施辦法的通知
公開日期:2014年07月03日點擊查看詳細目錄信息 +
各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市政府直屬各單位:
《樂清市“黃標車”淘汰補助實施辦法》已經十五屆市政府第二十二次常務會議討論通過,現印發給你們,請認真組織實施。
樂清市人民政府
2014年6月30日
樂清市“黃標車”淘汰補助實施辦法
根據國務院《關于印發大氣污染防治行動計劃的通知》(國發〔2013〕37號)和《浙江省人民政府關于印發浙江省大氣污染防治行動計劃(2013-2017年)的通知》(浙政發〔2013〕59號)要求,到2015年底前,我市將淘汰全部“黃標車”。為順利完成計劃任務,經市政府研究,決定對我市“黃標車”淘汰實施補助,現結合實際,制定本辦法。
一、遵循原則
(一)分類引導,適當補助。鼓勵符合條件的“黃標車”提前淘汰,政府將根據車輛的車型及使用年限給予適當補助,一車一補,不得重復。
(二)鼓勵報廢,促進更新。鼓勵“黃標車”提前就地報廢,同時根據國家有關政策,鼓勵更新購買國Ⅳ及以上排放標準的機動車。
二、有關定義
(一)“黃標車”:是指持有黃色環保檢驗合格標志,尾氣排放低于國Ⅰ(不含國I)標準的裝用點燃式發動機的機動車(汽油車),以及低于國III(不含國III)標準的裝用壓燃式發動機的機動車(柴油車),不包括特種車輛、低速載貨汽車、三輪汽車、摩托車和輪式自行機械。
(二)屬地判定:以行駛證上注冊登記地址所屬的現行行政區域為準。
(三)車輛實際使用年限計算方式:車輛實際使用年限為車輛回收日期或者車輛注銷登記日期減去車輛初次注冊登記日期。
(四)車輛提前淘汰年份計算方式:按照2013年5月1日起實施的《機動車強制報廢標準規定》確定的車輛使用年限,減去車輛實際使用年限。
三、補助條件與范圍
(一)本辦法施行之日至2015年12月31日期間報廢淘汰的“黃標車”,同時具備以下條件的,適用本辦法:
1.在樂清市范圍內注冊登記上牌的車輛;
2.車輛注冊登記所有人為個人、個體工商戶、企業和其他非財政供養的社會組織;
3.申請淘汰報廢必須距離國家強制報廢年限一年(含)以上;
4.持環保部門核準頒發的黃色環保檢驗合格標志。
(二)下列“黃標車”淘汰,不適用本辦法:
1.根據《機動車強制報廢標準規定》被公安部門強制報廢注銷的機動車;
2.各黨政機關、事業單位以及其他財政供養的“黃標車”;
3.自本辦法施行之日起,轉移或者變更至樂清市范圍的“黃標車”。
四、申請期限與補助標準
“黃標車”提前淘汰補助申請自本辦法施行起開始受理,至2015年12月31日止。
按照車輛類型、注冊登記日期實施“黃標車”提前淘汰補助,并根據車輛淘汰申請受理時間對應的年度核定標準給予補助,淘汰補助標準逐年遞減。同一車輛,在2014年申請提前淘汰的,享受全額補助標準;在2015年申請提前淘汰的,補助標準約為全額的75%(不同形式、不同年度核定后的補助標準詳見附件1)。
(一)本辦法施行之日至2014年12月31日期間淘汰的車輛,按照附件1中表1標準實施補助。
(二)2015年1月1日至2015年12月31日期間淘汰的車輛,按照附件1中表2標準實施補助。
五、受理點設置
市環保局、市公安局、市財政局、市商務局在溫州浙南汽車設備回收有限公司樂清分公司共同設立“黃標車”淘汰補助申請受理點,并共同委托其開展相關工作。上述各部門職責范圍內的日常工作由該受理點的工作人員“一站式”辦理,根據各部門與溫州浙南汽車設備回收有限公司樂清分公司簽訂的委托協議對權利義務作出約定。
六、申請材料
(一)車主申請提前淘汰補助的,需提供以下材料:
1.車主身份證或者單位組織機構代碼證原件和復印件;
2.機動車行駛證和車輛登記證原件和復印件;
3.《報廢汽車回收證明》原件和復印件;
4.《機動車注銷證明》原件和復印件;
5.已持有的黃色環保檢驗合格標志副本原件和復印件;
6.與車主同名的個人銀行賬戶或者對公賬戶銀行開戶許可證原件和復印件(加蓋公章);
7.委托他人代辦申領手續的,需提供車主授權委托書或者法人授權委托書原件(情況特殊的,還需提供有法律效力的相關證明),代理人身份證原件和復印件;
8.《“黃標車”提前淘汰補助資金申請表》(詳見附件2)。
(二)相關說明
申請材料核對無誤的,除授權委托書原件收下留檔外,其他原件退還,復印件全部留檔。
七、申請及辦理程序
(一)辦理程序
1.車主攜帶相關材料(除《報廢汽車回收證明》和《機動車注銷證明》)先將車輛交至溫州浙南汽車設備回收有限公司樂清分公司辦理報廢手續,溫州浙南汽車設備回收有限公司樂清分公司對進場報廢車輛進行屬性和完整性判定,對屬于補助范圍的按照淘汰補助程序回收。
2.“黃標車”車主在提交相關證明和材料后辦理并取得《報廢汽車回收證明》和《機動車注銷證明》,并填寫《“黃標車”提前淘汰補助資金申請表》交給受理點。
3.受理點根據車主提交的有關材料,當場審核車主信息并經車主簽名確認,將其中一聯(回執聯)返還車主作為憑證,其后根據聯合審核結果完成資金撥付。
(二)各部門聯合審核
1.市公安局審核車輛是否定期參加機動車安全技術檢驗,排除屬于強制報廢、自然報廢的車輛,審核是否提前一年以上。對符合條件的,在《“黃標車”提前淘汰補助資金審批表》中簽字并加蓋審核章。
2.市環保局根據市公安局的審核意見,審核該車是否定期參加機動車排氣污染檢測、是否屬于“黃標車”。對符合條件的,在《“黃標車”提前淘汰補助資金審批表》中簽字并加蓋審核章。
3.市商務局審核車輛是否符合國家出臺的汽車淘汰補助條件。對符合條件的,在《“黃標車”提前淘汰補助資金審批表》中簽字并加蓋審核章。
4.市財政局負責審核申領人提交的組織機構代碼證,排除機關事業單位和其他財政供養單位車輛。對符合條件的,在《“黃標車”提前淘汰補助資金審批表》中簽字并加蓋審核章。
5.自車主申請受理公示后15個工作日內,將補助資金劃撥至以車主名義開立的銀行賬戶。
6.對不符合補助條件的,由相關部門向申領人作出解釋并退還材料。
八、監督管理
“黃標車”所有人對提交的“黃標車”提前淘汰補助申請材料的真實性負責。對采取弄虛作假、冒領等手段騙取補助資金的,由相關部門按照《財政違法行為處罰處分條例》等有關規定處理;對申請受理點工作人員和有關部門公職人員徇私舞弊,違反規定發放補助的,按照相關規定依法作出處理。
九、職責分工
市環保局、市公安局、市財政局、市商務局要建立“黃標車”提前淘汰補助工作聯席會議制度,加強信息溝通,協調解決工作中遇到的具體問題。同時,在各自職責范圍內,做好“黃標車”淘汰補助的信息統計、審核上報和補助資金的籌集、發放等工作,并全程實施跟蹤檢查和監督管理,確保各項工作順利開展。
(一)市環保局:負責全市“黃標車”淘汰補助日常組織協調工作;負責淘汰車輛是否屬于“黃標車”的審核認定工作;負責補助資金的申請、劃撥和車輛補助金額的確認工作;負責“黃標車”淘汰補助宣傳工作。
(二)市公安局:負責審核車輛登記注冊地、提前淘汰的有效性,排除屬于強制報廢、自然報廢的車輛;負責辦理“黃標車”報廢的注銷登記、出具《機動車注銷證明》等工作;協同市環保局做好“黃標車”淘汰補助宣傳工作。
(三)市財政局:負責審核申領人提交的組織機構代碼證,排除機關事業單位和其他財政供養單位車輛;統籌落實“黃標車”淘汰補助專項資金和工作經費;做好資金發放的監督管理工作。
(四)市商務局:負責《報廢汽車回收證明》的審核工作;負責報廢車輛回收有關信息的審核工作;監督指導淘汰補助申請的受理工作;加強對汽車回收企業監管,確保淘汰車輛的拆解落到實處。
十、其他事項
(一)我市行政區域內各級黨政機關、事業單位以及其他財政供養單位,應當結合公車改革帶頭實施“黃標車”淘汰,憑具有資質的機動車回收公司出具的《報廢汽車回收證明》到市公安局交警大隊辦理注銷手續,不予補助。
(二)本辦法施行后,對于符合國家新出臺政策規定的報廢車輛,由中央財政出資的補助仍可以繼續享受,由地方財政配套出資的補助則按照就高不就低、不重復享受地方政府補助的原則執行。
(三)本辦法自2014年7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15年12月31日。
附件:1.樂清市“黃標車”提前淘汰補助標準
2.“黃標車”提前淘汰補助資金申請表
3.“黃標車”提前淘汰補助資金審批表
附件1
樂清市“黃標車”提前淘汰第一階段補助標準(表1)
(適用于本辦法施行之日起至2014年12月31日期間淘汰并獲受理的“黃標車”)單位:元/輛
登記年限 車輛類型 |
2000年 及以前 |
2001- 2002年 |
2003- 2004年 |
2005- 2006年 |
2007年 及以后 |
重型載貨車 |
5880 |
7840 |
9800 |
11760 |
13720 |
中型載貨車 |
3920 |
5488 |
7000 |
8680 |
10080 |
輕型載貨車 |
1120 |
2352 |
3528 |
4760 |
5880 |
微型載貨車 |
735 |
910 |
1120 |
1960 |
2800 |
大型載客車 |
7840 |
9800 |
11760 |
13720 |
15680 |
中型載客車 |
5880 |
7455 |
8960 |
10640 |
12145 |
小型載客車(不含轎車) |
4305 |
5495 |
6720 |
7840 |
8960 |
微型載客車 |
1575 |
2345 |
3080 |
3920 |
4760 |
轎車 |
6020 |
7000 |
8050 |
9100 |
10080 |
樂清市“黃標車”提前淘汰第二階段補助標準(表2)
(適用于2015年1月1 日~2015年12月31日期間淘汰并獲受理的“黃標車”)單位:元/輛
登記年限 車輛類型 |
2000年 及以前 |
2001- 2002年 |
2003- 2004年 |
2005- 2006年 |
2007年 及以后 |
重型載貨車 |
4130 |
5495 |
6860 |
8225 |
9604 |
中型載貨車 |
2744 |
3850 |
4900 |
6090 |
7070 |
輕型載貨車 |
770 |
1645 |
2450 |
3325 |
4130 |
微型載貨車 |
525 |
630 |
770 |
1365 |
1960 |
大型載客車 |
5495 |
6860 |
8225 |
9590 |
10990 |
中型載客車 |
4130 |
5215 |
6265 |
7455 |
8505 |
小型載客車(不含轎車) |
3010 |
3850 |
4690 |
5495 |
6265 |
微型載客車 |
1120 |
1645 |
2170 |
2730 |
3325 |
轎車 |
4200 |
4900 |
5635 |
6370 |
7056 |
附件2
“黃標車”提前淘汰補助資金申請表
日期: 年 月 日 編號:
車主姓名/單位名稱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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車輛登記地址 |
|
所屬區域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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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份證號 (單位組織機構代碼) |
|
單位性質 |
單位 □ 個人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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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系電話 |
|
聯系地址 |
|
|||||||
全權代理人 |
|
代理人 身份證號碼 |
|
|||||||
代理人聯系電話 |
|
代理人 聯系地址 |
|
|||||||
車主 |
開戶銀行名稱 |
|
||||||||
開戶銀行賬號 |
|
|||||||||
申 請 資 金 車 輛 信 息 |
車牌號 |
浙C |
初次注冊登記日期 |
年 月 日 |
||||||
品牌型號 |
|
車輛識別代碼 |
|
|||||||
回收證明號 |
|
注銷證明號 |
|
|||||||
燃油 種類 |
汽油 □ 柴油 □ |
車輛類別 |
貨車 |
重型 □ 中型 □ 輕型 □ 微型 □ |
轎車 □ |
|||||
客車 |
大型 □ 中型 □ 小型 □ 微型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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額定補助金額 |
小寫: 元 |
大寫: 萬 仟 佰 拾元 |
||||||||
聲明如下: 1.本人(單位)對提交的所有材料的真實性和合法性負責; 2.本人(單位)對所有補助資金無異議。 車主或經辦人簽字 年 月 日 (公章): |
該車輛符合補助范圍,申請材料齊全,補助金額符合有關規定,同意提請按額定補助金額核發。
年 月 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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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
|
|
|
|
|
備注:本表一式五聯,車主和市公安局、財政局、商務局、環保局各留存一聯。填表人務必準確填寫個人或單位銀行賬戶信息,以免造成不必要的損失。
附件3
“黃標車”提前淘汰補助資金審批表
編號:
車主姓名/單位名稱 |
|
車牌號 |
浙C |
||
車輛登記地址 |
|
所屬區域 |
|
||
補助金額 |
小寫: 元 |
大寫: 萬 仟 佰 拾元 |
|||
市公安局意見 |
審核意見 |
|
|||
(蓋章) 審核人(簽字): 年 月 日 |
|||||
市環保局意見 |
審核意見 |
|
|||
(蓋章) 審核人(簽字): 年 月 日 |
|||||
市商務局意見 |
審核意見 |
|
|||
(蓋章) 審核人(簽字): 年 月 日 |
|||||
市財政局意見 (車主為個人的 無需審核) |
審核意見 |
|
|||
(蓋章) 審核人(簽字): 年 月 日 |
|||||
抄送:市委各部門,市人大、政協,市人武部,市法院,市檢察院,
各人民團體,各民主黨派。
樂清市人民政府辦公室 2014年6月30日印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