樂清市交通局關于繼續深入開展“安全生產年”活動的通知
2010-05-122152人瀏覽
一、 指導思想 以科學發展觀為指導,全面貫徹落實省委、省政府《關 于進一步加強安全生產工作的意見》(浙委〔2009〕88號)精神,堅持以人為本的安全發展理念,深化安全生產“三項行動”和“三項建設”,推進安全生產主體責任落實、基層基礎建設和平安交通創建,建立長效機制,落實安全責任,創新監管方式,細化工作措施,整治事故隱患,確保交通行業安全生產形勢穩定。 二、 工作目標 以減少一般事故、扼制較大事故、杜絕重特大事故和各類事故起數、死亡人數、直接經濟損失三個“零增長”為總體目標,力爭使安全生產屬地責任和政府安全生產監管責任得到進一步落實,交通從業人員安全意識和自律意識明顯增強,事故隱患明顯減少,源頭管理和防范措施得到加強,企業安全生產條件明顯改善,安全生產監管科技含量得到提升。確保列入省、市級事故隱患庫的隱患整改率達100%,各類安全生產事故指標控制在溫州市交通局和樂清市政府下達的年底指標之內。 三、 工作措施 (一) 突出預防為主,著力抓好事故防范。完善事故防 范制度,嚴把新建項目安全準入關,加強安全生產形勢研判,采取針對性防范措施,特別要圍繞“上海世博會”和“平安交通”建設工作,早研究、早部署,做好重要時期、重點時段的事故防范工作。 (二) 突出行政執法,打擊違法生產經營行為。公路路 政部門要對超限車輛進行查處,對違法公路法規的廣告、建筑等行為進行清理。按照行業行政執法的有關規定和要求,進一步完善機制,規范程序,加強督查,提高隊伍素質。 (三) 突出落實主體責任,嚴格行政問責制度。通過加 強監督檢查,加大安全投入,加強日常安全管理,落實安全生產主體責任,要經常性的組織教育,提高知法懂法能力。 (四)加強宣傳教育,著力提高各類人員的安全素質。抓好安全管理人員和一線施工人員的培訓,強化就業準入制度,嚴格落實特種作業人員培訓和持證上崗制度。結合“安全生產月”,宣傳貫徹安全生產法律法規,提高廣大群眾的事故防范和自救能力。 (五)加強安全生產基層基礎工作,不斷提高安全保障水平,不斷夯實安全生產基礎,積極籌措資金,加快隱患的治理。建立健全交通應急救援體系,完善應急救援聯動機制,加強應急演練,確保救援行動迅速、及時、有效。 四、實施步驟 (一)動員部署階段(2010年4月底)。制訂深化“安全生產年”活動實施方案,成立領導小組,明確工作職責,落實有關措施,進行全面動員和部署。 (二)組織實施階段(2010年5月至10月底)。各單位要按照“部門監督、企業負責、群眾參與”的原則,積極做好隱患排查工作,要對道路、水路運輸企業,高落差公路危險地段,交通在建工程工地等進行全面的安全隱患排查。 (三)整改驗收階段(2010年11月至12月底)。對“安全生產年”活動進行督查,對列入安全隱患庫未完成整改的隱患進行督促落實。同時及時做好總結、驗收工作,并將總結于12月25日前報局安辦。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強領導,落實責任。深化“安全生產年”活動是國務院、省、市政府部署的2010年安全生產中心工作,各單位一定要充分認識開展“安全生產年”活動的重要性,把它作為做好今年安全生產工作的一項重要舉措,進一步加強領導,落實責任,切實將此項活動落到實處。市交通局成立深化“安全生產年”工作領導小組: 組 長:范曉東 副組長:吳國華、胡慶凱 成 員:蔡肖煒、薛國玲、童松華、趙章盛 領導小組辦公室設在市交通局運安科,各單位要根據實際,建立相應的領導小組,明確責任、分工,加強配合協調,形成齊抓共管的工作格局。 (二)突出重點,強化督導。各單位要結合實際,對重點企業、重點部位、重點時機進行重點掌握,要對近年來的事故頻發、安全生產基礎薄弱的單位和易受自然災害影響的公路點段加強排查,要對高落差臨水臨崖路段、通航橋梁加強監管和防范。 (三)注重結合,營造氛圍。在深入開展“安全生產年”活動時,要注重與上海世博會安保工作、安全質量年活動、全員培訓等工作結合起來,進一步提高活動效果。同時,要通過各種途徑廣泛宣傳“安全生產年”活動情況,進一步營造活動氛圍。 各單位要及時將“安全生產年”活動有關的信息報送市交通局運安科,電話:61520522,傳真:61520522。
二〇一〇年四月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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